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绍柯采[****]****-**3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绍兴二院兰亭院区(康复医院)柴油发电机组采购及安装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付款方式 | 第1次付款:合同签订生效后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合同总价的**%的预付款。预付款与合同履行同步进行,预付款支付进程不得影响合同的履行,承包人不得以预付款支付问题停止合同的履行。 第2次付款:发包人(监理人)排产通知发出后**日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 第3次付款:主要设备到货并开箱验收合格(该验收并不免除卖方的产品质量保证责任)后**日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 第4次付款:工程全部完工、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完成,经过试运行,通过竣工验收并按发包方要求移交所有资料后**天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 第5次付款:采购人收到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后**天内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竣工结算审核并出具审核报告后,付至工程竣工结算审核价的**0%; | 第1次付款:合同签订生效后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合同总价的**%的预付款。预付款与合同履行同步进行,预付款支付进程不得影响合同的履行,承包人不得以预付款支付问题停止合同的履行。 第2次付款:发包人(监理人)排产通知发出后**日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 第3次付款:主要设备到货并开箱验收合格(该验收并不免除卖方的产品质量保证责任)后**日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 第4次付款:工程全部完工、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完成,经过试运行,通过竣工验收并按发包方要求移交所有资料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0%。 |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绍兴第二医院医共体总院(绍兴第二医院)
地 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延安路**3号绍兴第二医院招标办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汪树烽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陈海斌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越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柯桥湖西路****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冯青芝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马跃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绍兴市柯桥区财政局
地 址:绍兴市柯桥区育才路财税大楼
传 真:/
监督投诉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