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3,**1,**9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无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4国道至**5省道连接线乐清柳市段(二期)工程第TJ**标段
招标文件
第一号补遗书
致招标文件持有者: 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2..2款“招标文件的澄清”和第2.3款“招标文件的修改”的规定,招标人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答复;对招标文件内容进行补充和修改。鉴此,我们发布第一号补遗书(共3页)。如果本补遗书与招标文 件有不符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
招标人:乐清市交通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九月十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