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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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4,**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简易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关于山南市乃东区乃东路派出所建设项目的修改与澄清 各潜在投标人: 我公司(西藏华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招标代理的山南市乃东区乃东路派出所建设项目,于****年**月**日发布了该项目的招标公示,由于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发生变动,需发布修改与澄清,重新上传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清单变动如下:1.业务技术用房,增加贯流式电加热空气幕2台;2.综合服务用房,增加贯流式电加热空气幕1台;3.附属工程,场地平整之前****.**m2,改为****.**平方;4.附属工程,混凝土硬化****.5 m2,改为****.**平方;5. 给排水,钢丝骨架PE复合管DN**0,原**8.7m,改为**.7m;6. 给排水,HDPE扩口增强双壁波纹管DN**0,原**2m,改为**1m;7. 给排水,HDPE扩口增强双壁波纹管DN**0,原**7.5m,改为**2.6m;8. 给排水,HDPE扩口增强双壁波纹管DN**0,原**m,改为**5.4m;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距离本次澄清公示时间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所规定的时间范围,因此不需要延期,按正常时间继续开标。 特此澄清! 西藏华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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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