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东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综合监管与智能审核系统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 **:**:**,更正为:****-**-** **:**:**。
更正采购文件部分内容,具体如下: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第**页 拟安排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情况
| 4.投标人须提供相关人员投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含开标当月)由投标人为其缴交的载有政府部门公章(或专用章)的社保缴交证明材料(已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聘用合同),如投标截止之日上一个月的社保材料因政府部门原因暂时无法取得,则可以往前顺延一个月;社保资料至少显示缴交养老保险信息,未显示该信息的该社保资料则不符合要求;5.以上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的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 4.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按以上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及距开标时间(含开标当月)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由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在投标人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相关证明材料无法判断是否符合评分要求)的该小项不计得分。 |
| 2 | 第**页 拟安排项目技术负责人(仅限1人) 情况 | 2. 投标人须提供相关人员投标截止之日前连续6个月(含开标当月)由投标人为其缴交的载有政府部门公章(或专用章)的社保缴交证明材料(已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聘用合同),如投标截止之日上一个月的社保材料因政府部门原因暂时无法取得,则可以往前顺延一个月;社保资料至少显示缴交养老保险信息,未显示该信息的该社保资料则不符合要求; 以上证明文件复印件,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的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 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按以上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及距开标时间(含开标当月)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由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在投标人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相关证明材料无法判断是否符合评分要求)的该小项不计得分。 |
| 3 | 第**页 项目团队成员情况评价 | 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投标人提供相关人员开标日前6个月(含开标当月)由投标人为其缴交的载有政府部门公章(或专用章)的社保缴交证明材料(已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聘用合同),如社保材料因政府部门原因暂时无法取得, 则可以往前顺延一个月;社保资料至少显示缴交养老保险信息,未显示该信息的该社保资料则不符合要求;以上证明文件复印件,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的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 证明文件:1. 投标人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按以上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及距开标时间(含开标当月)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由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在投标人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相关证明材料无法判断是否符合评分要求)的该小项不计得分。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2、除上述事项,无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莞市公安局
地 址:东莞市东城南路3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西平社区宏伟三路**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惠芬
电 话:****-********
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