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0-****-****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东莞市公安局沙田分局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采购包1(东莞市公安局沙田分局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负责配送2个点(分局机关饭堂、巡警饭堂))商务部分“自有种植基地”原文:
| 自有种植基地 (2.0分) | 投标人具有自有蔬菜种植基地的得2分;具有合作蔬菜种植基地的得1分,没有种植基地不得分。 注:自有种植基地须提供基地自营业执照及基地现场照片;租赁种植基地须提供合作协议、及基地现场照片;无提供不得分。 |
更正为:
| 自有种植基地 (2.0分) | 投标人具有自有或合作蔬菜种植基地的得2分,没有种植基地不得分。 注:自有种植基地须提供基地自营业执照及基地现场照片;租赁种植基地须提供合作协议、及基地现场照片;无提供不得分。 |
采购包2(东莞市公安局沙田分局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负责配送4个点(交警大队、齐沙派出所、沙田派出所、立沙派出所))商务部分“自有种植基地”原文:
| 自有种植基地 (2.0分) | 投标人具有自有蔬菜种植基地的得2分;具有合作蔬菜种植基地的得1分,没有种植基地不得分。 注:自有种植基地须提供基地自营业执照及基地现场照片;租赁种植基地须提供合作协议、及基地现场照片;无提供不得分。 |
更正为:
| 自有种植基地 (2.0分) | 投标人具有自有或合作蔬菜种植基地的得2分,没有种植基地不得分。 注:自有种植基地须提供基地自营业执照及基地现场照片;租赁种植基地须提供合作协议、及基地现场照片;无提供不得分。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4.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文件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供应商应当登录云平台进行在线签到及解密,不需要委派代表前往开标现场及现场提交纸质或电子光盘投标(响应)文件。
5.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递交方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可在开标时间截止后(1个工作日内)将投标文件纸质版送到招标代理公司,也可以通过快递邮寄的方式寄至招标代理公司(快递信息——公司名称:广东达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街道东城路莞城段**号方中金澳花园A座六楼**3室;联系方式:胡沛亮 ****-********)。通过快递方式寄送纸质版投标文件的供应商须将快递单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包号等信息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快递外包装请备注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包号,以便工作人员及时查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莞市公安局沙田分局
地 址:沙田镇站前路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达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街道东城路莞城段**号方中金澳花园A座六楼**3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沛亮
电 话:****-********
广东达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