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潮安区城乡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高铁经济区城乡冷链物流基地)施工澄清书 编号:潮公易建招字[****]**6号-1 各潜在投标人: 潮安区城乡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高铁经济区城乡冷链物流基地)施工项目(招标编号:潮公易建招字[****]**6号)于****年8月**日在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 现对本项目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作出以下澄清,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在交易系统中下载,仔细阅读,认真编制投标文件: 一、原招标文件内容: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1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子保函或转账或承诺函等形式,其中: 采用转账形式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直接转入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操作方式可根据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上的最新通知执行。 采用承诺函形式的,根据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操作。 银行汇款单(应在用途或附言栏填上工程名称或招标文件封面上的招标编号),汇款单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投标人自行登录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生成专用账户信息。在公示期满后 5 个工作日内,由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退还未中标人,招标人在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后的 5 日内,由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退还中标人。 采用电子保函形式的,详见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上最新操作通知。 保证金的金额:¥ ******.** 元 大写金额:人民币拾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注:投标人是中小微企业的,可以承诺函的形式代替投标保证金,具体由投标人根据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操作。 现变更为: 3.4.1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子保函或转账或承诺函等形式,其中: 采用转账形式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直接转入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操作方式可根据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上的最新通知执行。 银行汇款单(应在用途或附言栏填上工程名称或招标文件封面上的招标编号),汇款单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投标人自行登录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生成专用账户信息。在公示期满后 5 个工作日内,由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退还未中标人,招标人在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后的 5 日内,由潮州市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退还中标人。 采用信用承诺函形式的,按照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格式进行承诺。 采用电子保函形式的,详见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上最新操作通知。 保证金的金额:¥ ******.** 元 大写金额:人民币拾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涉及上述变更及补充内容的,作出同步修改,其他内容与要求不变,本项目变更及补充内容与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变更及补充内容为准。本项目澄清书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单位:潮州市潮安区安商食品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8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