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致各潜在投标人: 由我公司招标代理的色尼区S**5线至西热村公路改建工程,招标项目编号: S******************1,我公司做出以下澄清: 1、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第2.2.2(2)条中“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保险”分值设置为:“1.本项各投标人最低得分为 7分;2.投标人拟派1名施工员得 0.6分、1名质量员得 0.6分、1名安全员得 0.6分、1名材料员得 0.6 分、1名劳务员得 0.6分,最高得 3分。(须提供身份证、合格证书,近6个月保险证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未提供不得分”。现将分值设置变更为:“1.本项各投标人最低得分为 8 分;2.企业为项目经理购买近 6 个月保险证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的得 1 分;企业为项目总工购买近 6 个月保险证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的得 1 分。 最高得 2 分。” 2、本项目原定开标时间为****年8月**日**时**分,由于以上澄清事项现将开标时间变更为****年8月**日**时**分。
本澄清是对招标文件内容做出的修改或补充,并将作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