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植物显微互动中心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招标文件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
1、3.1.采购内容本项目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中产品名称“显示屏”更正为“显示设备”
2、3.2技术要求 标的名称讲台控制工作站**3、“★显示设备:≥**英寸VA屏液晶显示屏(黑色/白色/银色可选);屏幕比例:**:9;”,**4、“显示屏:屏占比:≥**%;”,**5、“★显示屏屏幕失效点:符合 GB/T ****.2 的要求;”更正为:**3、“★显示设备:≥**英寸,VA屏液晶显示设备(黑色/白色/银色可选);屏幕比例:**:9;”,**4、“显示设备:显示屏屏占比:≥**%;”,**5、“★显示设备:显示屏屏幕失效点符合 GB/T ****.2 的要求;”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本项目备案号:********************[****]****4,采购预算品目:A********教学仪器,预算金额为人民币1,**0,**0.**元,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1,**0,**0.**元。2、监督管理办公室:成都市财政局,联系电话:**8-********,联系地址: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6号。3、定向采购情况: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的价格进行**%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进行评审。4、本规定所称较大数额标准: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3 号)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0万元的,从其规定。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
地址:成都市温江区德通桥路**2号
联系方式:**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慧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光华东三路**6号5栋7层**9号
联系方式:**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8-********
四川慧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