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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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yichangFJSZSGZHPG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清江移民新型农业产业科研生产示范基地项目-杨树埫种苗温室培育基地(温室及基础一期工程) 第1次澄清修改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定标要素及招标人对定标规则的补充以本次澄清文件为准。 2、第三章、评分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中商务标评分因素评分标准以本次澄清文件为准。 本项目招标文件以本次发放的澄清文件为准,请各投标人下载澄清文件,并严格按照此次澄清文件编制投标文件。若因投标人未及时获取澄清公告及澄清文件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本次澄清与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澄清与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处,以本澄清与修改公告为准。
招标人: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水利工程移民服务中心 代理机构:湖北锦领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年8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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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