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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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网上评标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贵州省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项目 (软件系统及安全体系提升建设)标包一(数据治理系统、三维数据处理系统、升级视频监控资源汇聚系统电子政务外网区) 三次澄清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由我公司代理招标的贵州省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项目(软件系统及安全体系提升建设)标包一(数据治理系统、三维数据处理系统、升级视频监控资源汇聚系统电子政务外网区),现对招标文件澄清内容如下: 1、原文内容: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完成安装、调试及部署工作。 现更正为: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完成安装、调试及部署工作。 2、补充内容:对第五章 供货要求第四节 商务要求“一、集成要求”补充内容如下: (5)完成本项目建设的密码设备与贵州省应急管理厅原有密码服务相关软硬件设备对接工作,实现密码资源的统一管理及分配。 3、原文内容:第五章 供货要求第四节 商务要求 服务能力要求“施工服务要求”(2)供货要求:产品生产制造商应能保障严格按照项目招标要求及投标供应商提供的实施方案进行备货、供货。 现更正为:(2)供货要求:投标人须承诺所投产品能够严格按照项目招标要求及所提供的实施方案进行备货、供货(提供承诺函);产品生产制造商应能保障严格按照项目招标要求及投标供应商提供的实施方案进行备货、供货(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制造商承诺函)。
原保证金递交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开标时间为:****年**月**日**时**分。现变更为: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延期至:****年**月**日**时**分。其他内容不变。
注:(1)请各投标人重新下载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中凡涉及到以上内容的以本次澄清通知内容为准;第一次澄清通知涉及的内容与(本次)澄清涉及的内容有冲突的以(本次)澄清通知的内容为准。 (2)请各投标人自行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下载查阅,逾期查阅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特此通知!
招标人:贵州省应急管理厅 招标代理公司:贵州瑞翔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年 **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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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