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评标办法不做修改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宜宾市翠屏区水利行业抢险救灾项目工程队伍储备库检测鉴定(第二次)标段 补遗文件**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 一、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总则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现修改为: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 二、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总则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应经相关部门备案”。 现修改为: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合同协议书并盖章”,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三、其它内容不变。
宜宾市翠屏区水利局 **** 年 8 月 ** 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