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5,**1,**2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_****新(有限数量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一、项目主要信息 项目名称:忻城县思练镇新九屯乡村振兴示范村项目 招标编号:E******************1 二、澄清内容 1 、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投标人 须知 2.1.3资格评审标准 中“(一)企业基本情况:(2)考核期内完成过类似工程项目:****年1月1日至今(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已完成单项合同金额在**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市政公用工程一项得**分,满分**分。” 修改为: “(一)企业基本情况:(2)考核期内完成过类似工程项目:****年1月1日至今(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已完成单项合同金额在**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一项得**分,满分**分。” 。 2、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投标人须知 2.1.3资格评审标准 中“(四)技术负责人情况:(1)技术负责人专业(5分):具有建筑相关专业的得5分。” 修改为: “(四)技术负责人情况:(1)技术负责人专业(5分):具有市政相关专业的得5分。” 。 3、本项目 调整 后的 工程量清单已上传至系统,请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 4、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大写伍佰零贰万壹仟壹佰贰拾贰元贰角整( ?******2.2元 )。 备注:其余条款内容不变。 三、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来宾)(******)上发布。 四、监督部门及电话 忻城县招标投标工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5。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忻城县思练镇人民政府 地址:来宾市忻城县思练镇柳邕路3号 邮编:****** 联系人:蓝工 电话:****-******3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合士嘉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2号鑫隆国际商业中心1号楼**层****-**** 邮编:****** 联系人:沈工 联系电话:**********7 招标人:忻城县思练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合士嘉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年 8 月 ** 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