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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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6,**3,**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4(2)其他人员资格:企业拟投入本项目五大员(施工员、安全员(水安C)、质量员、材料员和劳务员)每缺一个扣0.5分,缺3个以上(含3个)不得分(同时提供岗位培训证和《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人员信息截图,否则不得分),本项最高得分2.5分。 现更正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4(2)其他人员资格为::企业拟投入本项目五大员(施工员、安全员(水安C)、质量员、材料员和资料员)每缺一个扣0.5分,缺3个以上(含3个)不得分(同时提供岗位培训证和《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人员信息截图,否则不得分),本项最高得分2.5分。 2、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4(2)主要项目管理人员购买社保情况:负责本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水利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劳务员具备社险。 现更正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4(2)主要项目管理人员购买社保情况为:负责本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水利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具备社险。 3、其他内容不变。 4.本项目公告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