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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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0元 人民币 | ||||||||||||
| 评标办法 | CQZYGCZHPG[ZF]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长江(奉节段)朱衣河流域综合治理与产业开发EOD项目投资决策综合咨询服务 招标补遗通知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五、付款方式”内容修改为: 5.1方式一:固定费率结算。 双方商定,按固定费率 %,根据计费基数 元,计算暂定金额为¥ 元(大写:人民币 元)。 5.2本合同设计费按以下阶段分批次支付 第一次支付: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提交优化项目清单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预付整体咨询费用的** %,第一次支付的咨询费用=项目优化调整后实际融资到位金额 ×中标费率×**%。 第二次支付:乙方向甲方提交优化后的实施方案、投资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融资可行性研究报告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预付整体咨询费用的**%,第二次支付咨询费用=项目优化调整后实际融资到位金额 ×中标费率×**%。 第三次支付:乙方协助甲方在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中进行变更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整体咨询费用的**%,第三次支付咨询费用=项目优化调整后实际融资到位金额 ×中标费率×**%。 说明:前三次付款无法确定实际融资到位金额,以优化调整后项目总投资额的**%作为前三次付款的计费基数。 自此甲方向乙方已支付的款项全部转化为进度款。 后续支付方式:甲方获得银行累计的融资到位金额(不低于**亿元)后,甲方开始向乙方支付融资进度款项。最终结算费用=项目优化调整后实际融资到位金额×中标费率×贷款期限系数×贷款利率系数-已支付咨询费用。如甲方在服务期限内未获得银行融资到位金额或银行融资到位金额低于**亿元,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前三次付款外的任何费用。 贷款期限系数及贷款利率系数如下表所示:
注:乙方应在甲方每次付款前,开具相应付款金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开具发票,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不承担任何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招 标 人:重庆百盐乡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鸿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8月**日 |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