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YG[GK]******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三明学院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三期)体育馆篮球馆中央空调设备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三明学院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三期)体育馆篮球馆中央空调设备采购):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1(三明学院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三期)体育馆篮球馆中央空调设备采购)代理服务费金额:2.******(万元),更正为:3.******(万元)。
原公告的合同包1(三明学院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三期)体育馆篮球馆中央空调设备采购)中标供应商(第1候选人):福建佳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更正为:永安市华茂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原公告的合同包1(三明学院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三期)体育馆篮球馆中央空调设备采购)中标金额(第1候选人):2,**0,**0.**元,更正为:2,**5,**0.**元
原公告的合同包1(三明学院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三期)体育馆篮球馆中央空调设备采购)评审价格(第1候选人):2,**0,**0.**元,更正为:2,**5,**0.**元
原公告的合同包1(三明学院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三期)体育馆篮球馆中央空调设备采购)评审总得分(第1候选人):**.**,更正为:**.**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合同包1:
| 供应商名称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永安市华茂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2,**5,**0.**元 | **.** |
1、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收费标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中标金额在**0万元人民币以内的:按中标金额的1.5%计取;中标金额超过**0万的:其中**0万部分按成交金额的1.5%计取;**0万-**0万部分金额按1.1%计取。中标人应当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服务费,缴后不退。
2、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合同包1三明学院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三期)体育馆篮球馆中央空调设备采购:3.****万元
3、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4、缴费账号:开户名:三明市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三明分行,账号:************。2、邮箱:****;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三明学院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荆东路**号
联系方式:**********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三明市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三元区东新二路梅岭新村**幢工会大厦**0室
联系方式:****-******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巧秀
电话:****-******8
三明市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