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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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2元 人民币 |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3.**万元 人民币 | |||||||
| 评标办法 | 2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关于松潘县川主寺镇推进乡村建设重点基础设施项目设计标段的补遗**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1、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财务要求为 2、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因系统原因导出时未显示2.2.1分值构成,现补充为:
3、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因系统原因导出时未显示2.2.4(3)偏差率,现补充为:
4、其他内容不变。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不变,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不变。 5、招标文件已重新上传,请以本次上传为准。
招标人:松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代理机构:四川省众诚泰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8月**日 |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