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住建设计综合评估法(设计方案招标)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1、 现对柳州市柳南区洛满镇居民老旧供水管网改造工程设计做出以下更正: (一)原招标文件 第一章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已办理“广西建筑市场监管云平台”(以下简称:“桂建云”)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设计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丙级(含)以上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含)以上资质 【备注:招标人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设计单位资质类别和等级,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其中,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公用设备(给排水)设计师资格,且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 现 更正 为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已办理“广西建筑市场监管云平台”(以下简称:“桂建云”)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具备有效的设计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含)以上资质 【备注:招标人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设计单位资质类别和等级,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其中,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公用设备(给排水)设计师资格,且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 (二)原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1.**.1分包 允许 分包内容要求:接入市政管网部分的设计工作允许分包。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丙级(含)以上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含)以上级设计资质。分包其他要求:依据招标文件规定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服务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否则招标人有权要求其改正;拒不改正的,招标人可终止合同,并报请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查处”, 现修改为: “ 1.**.1分包 不允许 ”。 (三)原招标文件第 四 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3.4.2 设计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接入市政管网部分的设计工作。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分包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丙级(含)以上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含)以上级设计资质;依据招标文件规定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服务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否则招标人有权要求其改正;拒不改正的,招标人可终止合同,并报请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查处 。3.4.3 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有关分包人资料包括: 分包合同、分包人营业执照及资质材料等。3.4.4 分包工程设计费支付方式:由设计方自行负责。”, 现修改为:“3.4.2 设计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无。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无。3.4.3 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有关分包人资料包括:无。3.4.4 分包工程设计费支付方式:无。” (四)原招标文件中投标截止时间 、 开标时间 “****年**月**日**时**分”,现更正为“****年**月**日**时**分” 2、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修改的地方均做相应变更,其他内容不变,重新生成后的招标文件已上传系统,各潜在投标人按重新生成后的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3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柳州市金色太阳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 柳州市潭中西路**号富丽嘉园1栋B座**楼**-1 联系人:吴华 电话:****-******7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御腾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柳州市潭中东路**号华信国际1单元**-5 联系人:黄倾纯 电话:**********9 招标人: 柳州市金色太阳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御腾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年 ** 月 ** 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