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年翠屏区市容管理(行道树修剪)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一
原采购文件5.4.2评审细则及标准 详细评审 技术服务内容及要求 投标供应商投标响应完全满足 磋商文件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之 “3.3.技术要求”之“(二)总体服务要求”(非带“★”6项)和“(三)具体技术服务要求”(非带“★”2项)8项所述内容和要求的得**分,每有1项不 满足扣1.9分,直到本项**分扣完为止。
更正为: 投标供应商投标响应完全满足 磋商文件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之 “3.2.技术要求”之“(二)总体服务要求”(非带“★”6项)和“(三)具体技术服务要求”(非带“★”2项)8项所述内容和要求的得**分,每有1项不 满足扣1.9分,直到本项**分扣完为止。 ”
更正事项二
原采购文件响应文件格式中“技术服务内容及要求应答表 注:1.投标供应商投标响应完全满足磋商文件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之“3.3.技术要求”之“(二)总体服务要求”(非带“★”6项)和“(三)具体技术服务要求”(非带“★”2项)8项所述内容和要求的得**分,每有1项不满足扣1.9分,直到本项**分扣完为止。”
更正为:1.投标供应商投标响应完全满足磋商文件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之“3.2.技术要求”之“(二)总体服务要求”(非带“★”6项)和“(三)具体技术服务要求”(非带“★”2项)8项所述内容和要求的得**分,每有1项不满足扣1.9分,直到本项**分扣完为止。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采购计划编号:********************[****]****0。2、监督部门:宜宾市翠屏区财政局;监督电话:****-******0,地址:宜宾市翠屏区上江北高发路2号国资大厦**2室。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宾市翠屏区城市绿化工程中心
地址:宜宾市翠屏区西郊街道骑龙大道**5号
联系方式:****-******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精点汇代理记账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宜宾市翠屏区青年街**号2单元9楼(中国银行楼左2栋)
联系方式:****-******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6
四川精点汇代理记账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