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E**********************Z** |
|---|---|
| 投标资格 | 无要求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暂无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7,**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福建工程勘察-简易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
| 开标地点 | 无 |
| 开标方式 | 待定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否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霞浦核电基地配套设施一长春渔洋里生活配套项目(一期)勘察 补充通知 (招标编号:E******************1) 致各投标人: 现就“霞浦核电基地配套设施一长春渔洋里生活配套项目(一期)勘察”有关通知如下: 投标人及其拟担任本勘察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勘察业绩(仅适用于甲级、乙级工程勘察项目)。“类似项目勘察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文件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报告日期为准)投标人、勘察项目负责人完成的与招标项目同级或以上的工程勘察项目。因本项目为勘察丙级,项目不适用(无业绩要求);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请按上述要求执行。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行承担。 招标人:霞浦县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森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