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 |
| 评标办法 | 房建市政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我方于****年**月**日发布的“场地土方平整工程(三期)(施工)”的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经我方研究决定,现作如下澄清修正:一、施工图纸修正内容如下:1.图号DL-**道路填土工程设计说明中“四会市富溪片区内”地点表述有误,修正为“鼎湖-莲花富溪市管起步区内”。2.图号DL-**项目地理位置图中,“三期中间地块**7.**亩”表述有误,修正为“三期东侧地块**7.**亩”;“三期东侧地块**.**亩”表述有误,修改为“三期北侧地块**.**亩”。二、本项目《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中其余涉及以上澄清内容的相关描述,统一按上述描述进行修正。澄清文件纳入本次招标范围,若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有冲突,以后发的澄清文件为准,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澄清文件编制投标文件。肇庆新区政文组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东智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年8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