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7,**5,**2元 |
| 评标办法 | 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四川省成都监狱改扩建项目施工一标段 答疑文件 **6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答疑,根据招标文件的约定,本答疑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问:电子编制系统的“七、项目管理机构 (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第三列的标题名称为“职称”与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格式“专业技术职称”不一致,请问投标文件格式是否以电子编制系统的为准? 回复:投标人在“电子编制系统”中编制投标文件时,以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的相应要求为准(目录要求除外),在投标文件中对相应内容进行响应。 2、问:电子编制系统的“九、资格审查资料 (一)基本情况表”第六行第四列的标题名称“技术职称”与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格式“专业技术职称”不一致,请问投标文件格式是否以电子编制系统的为准? 回复:投标人在“电子编制系统”中编制投标文件时,以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的相应要求为准(目录要求除外),在投标文件中对相应内容进行响应。 3、问:电子编制系统的“(四)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缺少“项目描述”一栏,请问此项内容是否可以在“备注”一栏体现,投标文件格式以电子编制系统的为准? 回复:投标人在“电子编制系统”中编制投标文件时,以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的相应要求为准(目录要求除外),在投标文件中对相应内容进行响应;如因“电子编制系统”的系统原因而缺失的格式可在备注中体现。
招标人:四川省成都监狱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良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一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