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无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江北区中小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澄清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 现对“江北区中小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的比选文件“第四篇 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中的评审因素作如下澄清: 一、商务部分中物流实力: 原比选文件内容: 比选申请人具有能为所投分包服务的仓库,且距重庆市江北区金港新区**号运输距离**公里以内(含**公里),仓库面积在****㎡及以上的得4分;不足****㎡但大于****㎡(含)的得3分;不足****㎡但大于****㎡(含)得3分;不足****㎡的得2分。 现澄清为: 比选申请人具有能为所投分包服务的仓库,且距重庆市江北区金港新区**号运输距离**公里以内(含**公里),仓库面积在****㎡ 及以上的得4分;不足****㎡但大于****㎡(含)的得3分;不足****㎡但大于****㎡(含)得2分;不足****㎡的得1分。 二、本次澄清、修改的内容不影响竞选文件编制,原开选时间和开选地点不变。
采购人:重庆市江北区教育委员会 采购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年8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