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4,**9,**7.**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CQTYWFBJPSZDJ****[JS]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重庆明月山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垫江段)-抚育修复(明月山林场) 补遗一 各潜在投标人: 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重庆明月山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垫江段)-抚育修复(明月山林场)补遗如下: 1、 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修改为人民币:******7.**元。 2、删除投标人须知条款“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6.其他要求 (1)主要管理人员 投标人自行承诺中标后在签订合同之前,须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组建施工项目部,配置项目管理班子,出具任命文件。任命文件应当明确施工项目部的职责、岗位设置、人员配备,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相关岗位管理人员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岗位证书,并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中标后不能满足该要求的,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承诺(承诺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3、本项目接纳保险机构、融资担保公司开具的履约保函。 4、开标时间变更为****年9月6日**时**分 注:本次补遗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若补遗内容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的地方,均以本补遗内容为准。
招标人:垫江明月山林场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富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8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