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万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5,**8.**万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长治市第二十中学校新建教学楼项目施工项目 澄清答疑 一、内容: 我单位于 ****年 8月 5日通过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 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长治市)发布了长治市第二十中学校新建教学楼项目 施工项目的招标文件,现将图纸部分内容进行澄清: 图纸已重新上传,请投标人自行查阅下载。 其它内容不变。 注:因投标人未关注到此公告并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长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英雄中路 ** 号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8、****-******4 邮箱: ****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治市第二十中学校 联 系 人: 贾先生 电 邮 话:**********6 箱: ****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聚贤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马女士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