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9,**4,**8.**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CQSLSDGCJPSZDJ****[SL]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武隆区芙蓉街道苏家河山洪沟治理建设工程 补遗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武隆区芙蓉街道苏家河山洪沟治理建设工程项目补遗发布如下: 1、本项目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 ******8.**元 ,大写: 玖佰伍拾叁万肆仟玖佰陆拾捌元肆角肆分, 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2、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随本补遗发出,详见附件,各投标人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不得超过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3、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3工程进度付款”修改为: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并移交完整的工程竣工资料后**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跟踪审计单位(业主单位聘请)累计进度审定金额的**%;完成结算审核(国家审计或发包人二次审核)后**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结算审定金额的**%;缺陷责任期满后**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剩余工程款。结算审定金额是指根据《重庆市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9号)》规定,被国家审计机关批准的年度审计计划项目以区审计局结算审计的审计决定金额为准;未纳入国家审计机关年度审计计划的项目,以发包人二次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工程结算审核金额为准。 4、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年9月5日**:**时(北京时间)、投标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9月5日**:**时(北京时间),请各潜在投标人悉知。 注:本补遗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地方,均以本补遗为准。无论各潜在投标人是否下载,均视为已知晓本补遗内容。 附件: 工程量清单及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 招标人 :重庆市武隆区隆江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欣心园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年8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