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MTPZB-****-**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一、原招标公告中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开标后资格审查时,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信用情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更正为“1.投标人根据所投设备分类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人是生产企业的还需出具《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需根据所投设备分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提供相关声明或证明材料;2.本项目所招设备为国产设备,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二、原招标公告中 三、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 “见公告正文”更正为“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确认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内,需携带以下资料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1份:
(1)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2)三证合一或多证合一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人是生产企业的还需出具《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4)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若法定代表人本人前来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投标人到内蒙古天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现场受理、核对确认参与材料,材料齐全后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超过确认参与截止时间再递交的材料,不予接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喀喇沁旗医院
地址:赤峰市喀喇沁旗锦山镇锦东路南侧
联系方式:李主任****-******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内蒙古天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松山区金帝商务大厦A座三区**1室
联系方式:招标部****-******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主任
电 话: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