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评标办法不做修改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芦山县城市供水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 补遗书**号
致各投标人: 现将招标公告3.2条,投标须知前附表1.4.2条中内容:“①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更正为:“①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其他内容不变,该补遗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投标保证金及开标时间不变。由此给各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芦山县供排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鸿汉莎建设有限公司
****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