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XJC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校车服务采购(岳麓、望城片区)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1:
原第四章 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五、商务要求中的星号条款:“★校车须符合“专用校车安全国家标准”,行驶证须注明“专用校车”,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现变更为:“校车须符合“专用校车安全国家标准”,行驶证须注明“专用校车”,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将此条款调整为一般条款)
| 更正事项 | 更正前时间 | 更正后时间 |
| 开标时间 | ****-**-** **:** | ****-**-** **:** |
| 投标截止时间 | ****-**-** **:** | ****-**-** **:** |
| 缴纳保证金时间 | ****-**-** **:** | ****-**-** **:** |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更正公告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采购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各有关当事人对本更正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教育局
地 址:岳麓区政府大院
联系人:谢铭科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国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杜鹃路奥克斯缤纷广场 B 座 ****-**** 室
联 系 人:王慧琳
电 话:**********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