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F[TP]******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周宁县园林绿化管养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周宁县园林绿化管养项目):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1(周宁县园林绿化管养项目)代理服务费金额:**,**7.******(万元),更正为:3.******(万元)。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合同包1:
| 供应商名称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价格 |
|---|---|---|
| 凯盛环境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 2,**1,**3.**元 | 周宁县园林绿化管养项目:******1.**8元 |
1、各供应商资格及符合性均通过。
2、供应商“福州天吉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周宁县芬彩花卉园艺有限公司”、“福建兴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辉龙环境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锦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凯盛环境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福建正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恒升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闽鑫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评审价格均相同,谈判小组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章《竞争性谈判须知》专项附件: 评定成交的标准和方法三、最低评审价法和成交候选人推荐3.1.3“(1)谈判文件可以约定出现并列最低评审价情形时的优先顺序规则,具体规则为:若同一合同包中经优惠政策折扣后报价相同的,由谈判小组按资格标准高低、商务服务优劣、技术指标响应情况顺序择优确定。若通过以上程序仍无法区分,则采用随机摇号的方式推荐成交候选人。”的规定,评审价格相同的九家公司以随机摇号的方式推荐凯盛环境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为第一成交候选人。
3、按照财办库(****)**3号《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公示成交人评审价格。
成交人:凯盛环境服务集团有限公司;评审价格:******1.**8元。
4、未成交人可至我司领取未成交人的评审结果排序情况告知函,如需邮寄请将邮寄相关事项发送至ndhfzb**@**3.com。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周宁县城市管理局
地址:周宁县狮城镇南乾路1号(龙潭小区)城市管理局
联系方式:****-******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德市恒福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万安西路2号
联系方式:****-******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钰
电话:****-******6
宁德市恒福招标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