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JSZC-******-STGC-C****-****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镇江市殡仪馆休息室、业务室修缮提升改造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删除采购文件第五部分磋商及评审中第6款综合评分中第二项商务评审中1.3企业荣誉评价:“2、供应商自****年1月1日以来,获得省级“文明单位”称号的得**分;获得市级“文明单位”称号的得6分;获得区级“文明单位”称号的得3分,最高**分”此项评分条款。
(二)调整1.3企业荣誉评价:“1、****年1月1日以来获得市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在建筑行业,命名表彰的,每有一个得3分,最高得9分”以及“3、供应商自****年1月1日以来,获得省级行业协会或者省级主管部门颁发的省级优秀建筑企业的,得5分;获得市级行业协会或者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优秀建筑企业的,得3分,最高5分”。
(三)将删除及修改的分值调整到报价得分,调整后分值权重如下:
(1)****年1月1日以来获得市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在建筑行业,命名表彰的,得2分;
(2)供应商自****年1月1日以来,获得省级行业协会或者省级主管部门颁发的省级优秀建筑企业的,得2分;获得市级行业协会或者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优秀建筑企业的,得1分,最高2分。
注:日期以获奖证书颁发日期为准,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3) 价格评审中:“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 (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
(四)开标时间变更为****年8月**日**:**
更正日期: ****-**-**
三、其他补充事宜
上述内容与原采购文件不一致的,以最新更正内容及采购文件为准,其他内容保持不变,请关注采购公告发布网站。给各(潜在)供应商工作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镇江市殡葬管理处
单位地址:镇江市京口区谏壁镇越河街**0号
联系人:徐处长
联系电话:**********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顺天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镇江市京口区谷阳路**号东郡华庭**幢6层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7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