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 评标办法 | yichangJSGCTY_ZHPGYCX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投标人: 根据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澄清与修改内容如下: 1、本项目招标公告第三条第2款第1项和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1.2项资质条件中“设计资质”要求修改为“(1)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和轨道交通工程资质不做要求)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本澄清与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与修改文件为准。 招标人:宜昌金辉大数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段淞元 联系电话:****-******0 联系地址:湖北省宜昌市点军区银河路**8号百联慧谷A**-5 代理机构:湖北胜捷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金梦翔 联系电话:****-******5-**** 联系地址:宜昌市发展大道**号金德瑞酒店**楼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