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清新区太和镇、太平镇、三坑镇、龙颈镇、禾云镇“百千万工程”项目 全过程工程咨询管理(造价咨询+监理)答疑文件**号
各潜在投标人: 清远市新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清远市清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代理清新区太和镇、太平镇、三坑镇、龙颈镇、禾云镇“百千万工程”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管理(造价咨询+监理)招标,针对潜在投标人对该项目招标文件所提出的疑问,现编制答疑文件,并予以发布: 提疑一:(一)项目总监素质 项目总监同时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咨询工程师(投资)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安全工程师的,具有4项证书或以上的,得6分;具有3项证书的,得4分;具有2项证书的,得2分;其他不得分,本小项最高得6分。此条设置一人多证,具有明显倾向性,是否为某个单位量身定做设定条件,以不合理设置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设置不合理,应当改正。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九条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的规定,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本项目按照择优与竞价相结合、择优为主的原则对人员素质进行择优,有利于项目工程造价与监理的管理、项目合同的履行,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并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若本答疑文件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文件内容为准,各潜在投标人应优先阅读该文件的内容。招标文件未涉及上述内容的部分,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招 标 人:清远市清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清远市新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年8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