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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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0天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 |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佛冈县石角镇全域推进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四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更正公告**号
各潜在投标人: 广州市诚铁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佛冈县石角镇人民政府委托,就佛冈县石角镇全域推进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四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对项目做以下更正: 1、对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中“五、标段划分及招标控制价”中“第2点”作以下更正: 原文: 2、招标控制价:********.**?元。其中:工程设计费为******6.**元(含施工图预算编制费),工程费为********.**元,工程基本预备费为******1.**元。(其中工程基本预备费不作下浮,投标人对工程费、工程设计费进行下浮率报价,最终支付的款项以佛冈县投资审核部门审核为准,若佛冈县投资审核部门审核结算价高于合同暂定价,则按合同暂定价作为最终结算价;若佛冈县投资审核部门审核结算价低于合同暂定价,则按佛冈县投资审核部门审核结算作为最终结算价。具体按合同条款规定执行。) 现更正为: 2、招标控制价:********.**?元。其中:工程施工图设计费为******3.**元(含施工图预算编制费),工程费为********.**元,工程基本预备费为******1.**元。(其中工程基本预备费不作下浮,投标人对工程费、工程施工图设计费进行下浮率报价,最终支付的款项以佛冈县投资审核部门审核为准,若佛冈县投资审核部门审核结算价高于合同暂定价,则按合同暂定价作为最终结算价;若佛冈县投资审核部门审核结算价低于合同暂定价,则按佛冈县投资审核部门审核结算作为最终结算价。具体按合同条款规定执行。) 2、对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中“第1点”作以下更正: 原文: 1、设计部分下浮率范围为:**.**%-**.**% (含界值),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超出范围报价无效。 现更正为: 1、设计部分下浮率范围为:5.**%-**.**% (含界值),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超出范围报价无效。
本项目的招投标日程安排表更正为: 附件一: 招投标日程安排
若本更正文件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内容为准,各潜在投标人应优先阅读该公告的内容。招标文件未涉及上述内容的部分,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招标人:佛冈县石角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广州市诚铁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年8月**日 |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