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3,**2.**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CQSGZCBJPSZDJ****[JS]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双路镇水厂配套供水管网工程(一期)EPC总承包 补遗 通知( 三 )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双路镇水厂配套供水管网工程(一期)EPC总承包”补遗内容通知如下: 1. 本项目为总价包干及全费用清单计价(含安全文明施工费),投标人报价时安全文明施工费无需单独填报,结算时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依据现行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管理政策规定 及《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规定执行。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支付,在工程开工前,按招标人给出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暂估金额******元的**%进行支付,余下安全文明施工费据实支付并按财资【****】**6号文件执行。 2. 在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3)施工进度款支付 新增一条“ ⑤安全文明施工费已包含在全费用清单计价中,工程开工前支付的**%安全文明施工费为预付,应在承包人累计完成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后,在合同约定的每个计量周期按已支付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进行扣回,直至工程开工前支付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全额扣回。” 3. 删除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投标报价“安全文明施工费按照招标人给定的金额进行填报,不得浮动,否则将被否决投标。” 4.删除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附件A: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安全文明施工费按照招标人给定的金额进行填报,不得浮动,否则将被否决投标。” 5.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调整为****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开标时间及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相应顺延。 注:若本通知与招标文件相矛盾的,以本通知为准。 重庆市渝大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年8月 ** 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