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E**********************Z** |
|---|---|
| 投标资格 | 无要求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7,**0,**7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水利施工-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 开标时间 | ****-**-** **:**:** |
| 开标地点 | 无 |
| 开标方式 | 全流程电子标。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否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闽江干流防洪提升工程(三明段)-三明学院、白沙、群工、桥西、翁新段堤防工程招标文件的修改及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 闽江干流防洪提升工程(三明段)-三明学院、白沙、群工、桥西、翁新段堤防工程(招标项目编号:E******************5)招标文件的修改及补充通知补充如下: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详细评审-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中“三、下浮率K的取值范围规定为7%(填入代表a的具体数,含本数)~**%(填入代表b的具体数,不含本数)(b-a≥4,a、b取值范围在5~**之间)。”修改为:“三、下浮率K的取值范围规定为6%(填入代表a的具体数,含本数)~**%(填入代表b的具体数,不含本数)(b-a≥4,a、b取值范围在5~**之间)”。 招标文件涉及以上内容做相应调整,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及补充通知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三明市闽江上游防洪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时间:****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