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9万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万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需澄清的内容为: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9时**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年**月**日9时**分 现澄清为: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年9月5日9时**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年9月5日9时**分 前附表新增内容:★良好记录划分等级的,从次等级起计分递减**%,即从次等级起分别按最高分值的**%、**%计分,以此类推;在建筑行业内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协会奖项荣誉,按同级行业主管部门计分分值的**%至**%之间的整数作为权重进行良好记录计分,本次招标不设权重,建筑行业内协会奖项荣誉不计入分值。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