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GYFJSZBZKCSJZHPGF[JS]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利州区大荣和河西片区污水管网改造及新建项目(项目名称)勘察设计标段补遗书**致各投标人:一.本项目原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中“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 资质要求中:⑶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乙级资质。现更正为: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 资质要求中:⑶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二.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 企业资质其中:(2)、投标人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得4分.(本项满分4分)。现更正为:(2)、投标人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得4分.(本项满分4分)。”三.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招标人:广元市利州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年8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