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E**********************Z** |
|---|---|
| 投标资格 | 无要求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暂无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4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 开标时间 | ****-**-** **:**:** |
| 开标地点 | 无 |
| 开标方式 | 待定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否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关于福安市富春大道提升改造项目(AK2+**0-AK5+**2.**9)段工程 补充通知2 招标项目编号:E******************4 致各投标人: 现对我司代理福安市富春大道提升改造项目(AK2+**0-AK5+**2.**9)段工程(招标项目编号:E******************4) 补充通知如下: 1、原招标文件中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中关于“7.1.4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钢筋、钢结构的钢材、商品混凝土、水泥、预制桩、装配式建筑的预制构件等主要材料、设备及其招标控制价中相应材料、设备的单价:详见招标控制价(excel格式)市政部分《人工、材料设备、机械汇总表》序号:3-9、**、**0-**3、**-**8” 现改为:1.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中关于“7.1.4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钢筋、钢结构的钢材、商品混凝土、水泥、预制桩、装配式建筑的预制构件等主要材料、设备及其招标控制价中相应材料、设备的单价:详见招标控制价(excel格式)市政部分《人工、材料设备、机械汇总表》序号:3-9、**、**-**3、**3-**8” 二、本通知发布的方式为:在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上网下载查阅。 三、本补充通知和更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公告有类似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内容为准。 招标人:福安市城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中盛天韵(福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