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信息 |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P**************DC |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册亨县民族中学食堂食材采购(A包、B包、C包) | ||||||||
| 项目序列号:ZFCG**********2 | ||||||||
|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 ||||||||
| 二、更正信息 | ||||||||
|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 ||||||||
| 更正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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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正日期:****年**月**日 | ||||||||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
| 关于《册亨县民族中学食堂食材采购(A包、B包、C包)》招标文件更正的通知各投标人:一、本项目招标文件中采购人联系电话由原来的:****-******1,更正为:****-******1。二、采购公告中第七项原来的: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已落实 2、PPP项目:否3、保证金收款单位: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开户银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黔西南分行保证金银行账号:****************1汇入行行号:************(此行号用于汇款时查询准确的开户行)保证金金额:伍万元整(****0.**元)保证金交纳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更正为:注: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多个标包投标,为保证项目的时效性、特殊性、规范性,投标人只能中标一个标包。本项目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评审从A包开始顺序进行,若某投标人已列为前面标包的中标人,其参与后续标包且综合评分得分排序第一时不再确定其为中标人,顺延到第二名,依次类推。如所投标包没有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即该标包重新采购。注!其余对招标文件其它要求修改部分请各投标人自行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西南州)下载更正通知及更正后的招标文件,并按更正后的招标文件进行投标事宜,由此给各位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 ||||||||
|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 1、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册亨县民族中学 | ||||||||
| 地址:贵州省册亨县者楼街道新寨村 | ||||||||
| 项目联系人:罗老师 | ||||||||
| 联系方式:****-******1 |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 名称:贵州东旭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地址: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册亨县纳福街道新锦家园二期八栋二层一单元 | ||||||||
| 联系人:邓双凤 | ||||||||
| 联系方式:****-******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