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通用施工)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大九湖国家湿地公园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中央投资部分)施工招标 第 2号补遗书 招标编号: HBSN-******SZ-********1 根据《大九湖国家湿地公园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中央投资部分)施工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2.1.1款的规定,现发布第 2号补遗书。本补遗书是对招标文件的补充或修改,应优先于招标文件。本补遗书正文共 1页,请各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一、补遗 1、招标文件中“计划开工日期 ****年 9月 1日(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修改为“计划开工日期 **** 年 9月 **日(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计划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2、鼓励投标人通过现场踏勘,了解项目实施场地和周围环境情况,通过现场勘察进行详细的核对,以获取有用的信息并据此做出关于投标策略的决定,以便更准确地拟定报价及制定投标方案。参加现场踏勘的投标单位需将踏勘证明附在投标文件中,未附踏勘证明的投标单位不影响其投标的有效性。 3、招标文件其他要求及内容未做调整。
招 标 人:神农架国家公园管理局
招标代理: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 8月 **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