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8,**2,**7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详细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投标人: 本补充文件(一)是招标人对有关招标事宜的补充,请各投标人对照招标文件仔细阅读,凡本补充文件(一)和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之处,一律以补充文件(一)为准。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浏览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并及时下载相关文件,因未及时浏览、下载而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1)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即招标控制价):********7元,其中不可竞争费(含暂估价、暂列金及其他不可竞争费)合计******元(含税)。本项目投标合理报价浮动率范围为-6%(含)~ -**%(含),即:********5 元~********6 元(含该范围上下限本数,投标合理报价区间以“元”为单位,四舍五入保留到个位数)。不可竞争费在投标报价中不作下浮。 (2)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作了相应调整,调整后的电子招标文件(周巷镇邻里中心及文体中心项目一期 [1.1].招标文件)及相对应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设计回复、补充图纸、参考品牌表等相关资料已上传,请各投标人进入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 ****** )重新下载相关资料。 (3)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慈溪市农垦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慈溪市基建审计事务所 日期:****年8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