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9,**0,**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1、招标文件前附表第 3.6.1条 投标保证金 变更为:政府投资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其投标保证金减免执行青审服字[****]**号文件,对公共信用综合评价A+级的投标企业免收投标保证金,对公共信用综合评价A级的投标企业减免**%投标保证金,以信用中国(山东)信用评价等级为准。投标企业需提供加盖公章的信用中国(山东)官网查询截图及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等级截图真实性承诺书,方予认可。其他内容执行原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前附表第 6.1.1条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变更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评标专家4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不变。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