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9,**1,**9.3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房建-施工未预审(方法五)(适用于施工总承包)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华中农业大学畜牧兽医与营养健康创新实践基地南侧道路工程 第一次澄清公告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华中农业大学畜牧兽医与营养健康创新实践基地南侧道路工程(招标编号:HBSJ-******FJ-********1)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1.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十四条:“ 1、乙方向甲方提供 履约 担保,担保方式为: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保证金数额为合同价的3%,在本合同签订前提交。2、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自动转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_年)后**个工作日内且无质量及售后服务等其他违约事项的情况下,一次性或均衡性结清质保金(不计利息)。如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违约的,则甲方只负责向乙方退还扣除乙方相应违约行为应支付的违约金及相关赔偿后的余额,如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违约金和相关赔偿的,甲方还有权就不足部分向乙方追索,或从应支付给乙方的款项中扣除。 ” 修改为:“ 1、乙方向甲方提供 质量 担保,担保方式为:向甲方缴纳 质量 保证金, 质量 保证金数额为合同价的 1.5 %,在本合同签订前提交。 2、 质量 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待质保期满(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_年)后**个工作日内且无质量及售后服务等其他违约事项的情况下,一次性或均衡性结清质保金(不计利息)。如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违约的,则甲方只负责向乙方退还扣除乙方相应违约行为应支付的违约金及相关赔偿后的余额,如质量保证金不足以支付违约金和相关赔偿的,甲方还有权就不足部分向乙方追索,或从应支付给乙方的款项中扣除。 ” 华中 农业大学 普荣造价咨询集团 有限公司 ****年**月1 3 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