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标资格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须同时具备: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水运行业甲级设计资质、②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2财务要求:****年度未处于亏损状态,企业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3.3业绩要求:①近年(自本项目招标公告正式发布之日前5年内,以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图设计审查意见或施工图审定意见或施工图批复文件或施工图阶段行政许可决定书上落款日期为准,同时提供上述材料的则以最后的日期为准)至少设计过1个5万吨级及以上国内沿海码头工程设计业绩;②近年(自本项目招标公告正式发布之日前5年内,以交/竣工验收证书或质量鉴定意见或港口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书上落款日期为准,同时提供上述材料的则以最后的日期为准)至少承担过1个5万吨级及以上国内沿海码头工程施工业绩。(注:分包业绩无效;必须为新建工程,改扩建工程无效;建设规模以设计审查意见或批复文件或交/竣工验收证书或质量鉴定意见或港口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书明确的结构等级为准,不含结构预留/结构受力/结构兼靠等级;若提供为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业绩,可对应上述设计业绩、施工业绩;若提供为联合体业绩或本次以联合体方式投标,则业绩须根据本次投标联合体协议书的分工与该业绩联合体分工对应一致方为有效)。3.4信誉要求:企业未处于被有关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或发展改革部门等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行政区域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5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资格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资格证书,或港口与航道工程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总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在岗正式职工。(可以兼任符合条件的项目设计负责人或项目施工负责人)注: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指港航工程、航道工程、航道整治工程、港口建筑工程、水道及港口工程、港口水工建筑工程、航务工程、水工工程、水运工程、海洋工程、港工工程、港口工程、海岸工程、近岸工程等专业,下同。3.6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资格或港口与航道工程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的在岗正式职工。3.7项目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资格证书及港口与航道工程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的在岗正式职工。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须由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和施工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业绩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业绩条件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业绩。3.9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财务、履约信誉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设计、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