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4,**2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详细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投标单位: 现对《崇文路(长泠江至吊江)道路拓宽工程》(招标编号:A******************2)澄清如下: 1、 前附表3.7.3(2)电子投标文件 的制作(3)中投标工具服务技术支持:品茗技术支持联系人为:卢工 **********4,****-********;陈工**********2。 2、 招标文件P** 2.5中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调整为 按《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推行工程款支付担保的实施意见》浙建 〔****〕5号规定,发包人A(A、应当;/ B、不需)向承包人提供工程款的支付担保。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与履约担保同比例。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银行保函/保证保险/融资担保或资金共管),具 ** 体格式按照《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推行工程款支付担保的实施意见》浙建 〔****〕5 号附件执行。 发包人与支付担保有关的任何利息或其它类似的费用或者收益由发包人承担;非承包人 原因导致工期延长的,继续提供支付担保所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其余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招标人:浙江余姚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甬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年8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