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浙天平咨招[****]**3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景宁县澄照乡现代化美丽城镇建设行动方案编制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三、评审内容及标准 2.企业荣誉 | 2.企业荣誉: 投标人自****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证书颁发日期为准)项目获奖情况:获得省级及以上城乡规划设计类奖项每个得1分;获得市级城乡规划设计类奖项的每个得0.5分;本项最高得3分;本项最高得3分。 注: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进入响应文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同一获奖项目以最高奖项计分不得累计加分,多个获奖项目可累计加分。 | 2.企业荣誉: 投标人自****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证书颁发日期为准)项目获奖情况:获得省级及以上城乡规划设计类奖项每个得2分;获得市级城乡规划设计类奖项的每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 注: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进入响应文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同一获奖项目以最高奖项计分不得累计加分,多个获奖项目可累计加分。 |
| 2 | 三、评审内容及标准 **.项目组成员技术力量 | 项目组成员: 项目团队人员中(不含项目负责人)具有城乡规划、建筑设计、风景园林、市政(给排水)、市政道路(桥梁)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每个专业得1分。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每个专业得0.5分。本项最高得5分。 同一人具有不同专业证书按一人计算得分,不重复计分。 注:须提供相应人员职称证书及在职证明材料,未提供不得分。 | 项目组成员: 项目团队人员中(不含项目负责人)具有城乡规划、建筑设计、风景园林、市政(给排水)、市政道路(桥梁)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及以上的,每个专业得1分。具有工程师职称及以上的,每个专业得0.5分。本项最高得5分。 同一人具有不同专业证书按一人计算得分,不重复计分。 注:须提供相应人员职称证书及在职证明材料,未提供不得分。 |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景宁畲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景宁畲族自治县红星街道建设路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何嘉政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6
质疑联系人:严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天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丽水市人民街**8号1号楼二楼
传 真:****-******2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筱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2
质疑联系人:刘未
质疑联系方式:****-******2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景宁畲族自治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
传 真:/
监督投诉电话:****-******9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