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万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3,**7.**万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长治市供水保障管线及配套设施工程(第四标段至 第七标段)施工项目二次澄清公告 一、内容: 我单位于 ****年 8月 2日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 交易平台(山西省·长治市)发布了长治市供水保障管线及配套设施工程(第 四标段至第七标段)施工项目的招标文件,现将工程量清单和图纸进行变更 (详见附件)。 原公告及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现变更为“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 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其他内容不变。 注:因投标人未关注到此公告并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 二、监督单位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长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英雄中路**号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8、******4 电子邮件: ****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治市城镇供水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保宁门西街 **2号 联系人:焦先生 联系电话:****-******9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聚贤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治市紫金东街 **8号紫金大厦 **层 联系人:宋女士 联系电话:****-******6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签名)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