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 评标办法 | yichangJSGCTY_ZHPGYCX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澄清与修改内容如下: 1、本项目项目概况修改为:“项目占地约**亩,其中墓地占地约**亩,新建道路约****米,改扩建道路约**2米,新建约****平方米停车场,设置约**0个泊车位;总建筑面积约**5平方米,其中:业务用房建筑面积约**0平方米,骨灰堂建筑面积约**6平方米,厕所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建设墓穴约****个;以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详见工程量清单)。” 2、本次对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标评审”部分分值进行了修改,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并严格按照本次澄清与修改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本澄清与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与修改文件为准。 招标人:当阳市民政局 代理机构:湖北允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8月9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