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9,**0,**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yichangFJSZSGZHPG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澄清与修改内容如下: 1.本项目招标含税控制价为:******0.**元 2.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以澄清与修改文件为准。请各位潜在投标人及时下载澄清文件,并严格按照本次澄清文件编制投标文件。 3.本项目类似业绩要求修改为:单个施工合同金额在**0万元及以上的道路施工业绩(其他单个施工承包业绩中含有**0万元及以上道路施工的也视为有效业绩,但是需提供满足前述金额要求的道路施工验收证明材料)。 4.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2.2(2)商务评审中,“企业业绩”评分项:“投标人近五年(以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以完工证明文件时间为准)单个施工合同金额在****万元及以上的道路施工业绩(其他单个施工承包业绩中含有****万元及以上道路施工的也视为有效业绩,但是需提供满足前述金额要求的道路施工验收证明材料),每提供一项得2分,本项最多得4分。”修改为“投标人近五年(以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以完工证明文件时间为准)单个施工合同金额在**0万元及以上的道路施工业绩(其他单个施工承包业绩中含有**0万元及以上道路施工的也视为有效业绩,但是需提供满足前述金额要求的道路施工验收证明材料),每提供一项得2分,本项最多得4分。” 本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文件为准。
招标人:湖北宜化氟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江先生 地址:宜昌高新区白洋工业园白洋镇骆家冲村委会二楼 联系电话:**********0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层 联系人:周锋、郑涵、马星辉 联系电话:****-******8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