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1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8,**5,**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1.原招标公告中:二、投标企业资质要求②施工资质变更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5“9.报价单位为“元”,小数点后四舍五入保留两位,中标单位投标书所报费率,结算时不予调整。”删除。3.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补充条款“十七、若为联合体投标,投标文件中规定应盖章、签字处,联合体各方均需共同盖章、签字。”变更为:“十七、若为联合体投标,招标文件中规定应盖章、签字处,联合体各方均需共同盖章、签字。”4.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增加“在建工程的时间界定:在建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工程合同签订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 |
| 递交时间 |